最高法4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新刑诉法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请最高法介绍此项工作的准备实施情况。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最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沈亮指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也属于死刑案件。为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刑诉法解释》规定,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开庭,需要做方方面面的准备、协调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7日发出通知,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沈亮表示,要充分认识死缓二审案件开庭的重大意义。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是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审终审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有利于防范冤错案件,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判决的公正和慎重。
沈亮指出,要严格依法做好死缓二审案件开庭工作。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重点审查对第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要参照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第二审开庭的经验做法,完善死缓二审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和方式,确保庭审质量。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庭审质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提讯、开庭,提高办案效率。
沈亮表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死缓二审案件开庭所涉人、财、物保障及相关问题。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保证公诉人和律师出庭,确保死缓二审案件开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