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4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城乡机动车、营运车辆、电动车全部实行限制通行的最严格交通管制。城区信号灯全部实行黄灯闪控,监控抓拍车辆上限处罚。
二、县城仅保留1个出入城通道,所有车辆进出全部由城西大锅盖酒业出入城通道通行。由G202黑大公路、G203绥沈公路途径青冈城区路段一律按照指示牌绕行,县城周边所有路口全部封闭,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城区。县内主要公路沿线乡镇在道路两侧路口设置路障,禁止过境车辆进入。
三、县外人员来(返)青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发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及主管单位报备审批,经同意后方可来(返)青。来(返)青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3次核酸检测+14日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实行7日居家隔离措施。全县城乡所有居民一律不得离开县城(本屯)。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必须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工作人员,需持县防指发放车辆通行证通行。企业运输、生活必需品运输、医疗物资运输、生产物资运输等确需用车的,在属地乡镇或主管行业部门报备审批后领取通行证,司乘人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通行证,方能进出青冈。特殊群体就医(如透析患者)、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殡葬等特殊情况用车,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应急保障车辆或给予放行。
五、城内小区、单体楼、平房区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方可通行,非本小区居民一律禁止进入。每户家庭每2天可由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由管控单位负责严加管理。
六、各村屯仅保留1条出入通道,指派专人24小时管控,非本村人员一律劝返。
七、除药(兽药)店、食杂(零食)店、肉食(熟食)店、粮油店、超市、果蔬店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场所营业外,其他经营类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城乡快递送货一律到小区口、村(屯)口或无接触配送站。
八、县委、县政府将全力保证市民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目前我县各大超市物资储备充足,购货渠道通畅,交通管制期间不闭店、不涨价。县委、县政府将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九、广大城乡居民要积极主动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筑牢青冈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十、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