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刚表示,这些年,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大家有目共睹。随着行业运行规模的不断扩大,运行主体日益多样,运行模式日渐复杂,传统的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需求。为此我们创新了精准监管、信用制度、法定自查、非现场监管等一系列工作方法,以提升监管效能,增进执法水平。
一是不断深化精准监管理念,从微观监管向宏观监管、从盯人盯事向盯组织盯系统、从侧重技术监管向侧重治理体系监管转变。
二是建立了涵盖供给侧和需求侧双方面的信用管理体系。供给侧约束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或者在我境外从事需要我国批准的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并实施信用惩戒,督促企业诚实守信。目前累计共有6家单位和43名个人被记入严重失信记录。需求侧通过对因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九种危及民航安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限飞,防范旅客违法行为对民航飞行安全的不利影响。已累计限飞19593人。
三是建立企业法定自查制度,强化民航单位主体责任,依法督促企业自律,有效减少了问题发生。以华东辖区为例,局方行政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逐年下降,2017年(共2830项)较2016年(共3242项)同比下降12.7%,2018年(共1584项)同比下降44%,2019年(共1667项)与2018年基本持平。
四是创新非现场监管,通过远程视听资料、图文、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今年,受疫情影响大量现场监管工作无法开展,非现场监管能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同时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