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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军事课将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成绩记入学籍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6-05 19:07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4月12日记者获悉,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简称《大纲》),规定将军事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于2019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大纲》在课程定位上,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规定“军事课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明确将“军事课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定期组织军事课建设教育督导”。

  根据《大纲》,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教育部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

  考核方面,《大纲》明确,包括军事理论考试和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合格者计入学分。军事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考勤情况和课堂表现综合评定。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由学校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据悉,《大纲》在课程内容上延续了2006版大纲模块式的基本架构,对原大纲中的“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模块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防卫技能与战时防护训练”等内容,取消了相对难以实行的军事地形学等模块要求。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指出,当前高校学生军事训练中存在训练内容滞后、质量监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难以适应教育发展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新修订的《大纲》于2019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废止。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潘灿 校对 何燕

(责任编辑:唐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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