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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需创新发展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18 20:04

法制网首页>>   教育频道>> 教育要闻>>     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需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17 10:44 星期五   来源:法制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已经历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为军队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法治人才。30多年来,我国军事法学教育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仍然存在不少短板。要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必须大力发展军事法学教育。

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上,来自军委机关、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军地50多所院校从事军事法学教育的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我国军事法学教育以及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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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现场

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近日在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召开,会议主题是“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与依法治军”。

研讨会着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军、法治人才培养、法治队伍建设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为依法治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围绕新时代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现实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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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生论文答辩


军事法学教育具有战略意义

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是依法治军事业永续发展的源头活水。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世界一流法治军队,必须有一大批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高素质人才,必须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必须高度重视并发展军事法学教育。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提升官兵的法治素养、实现依法治军与军队治理现代化,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军事法学教育和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大力发展军事法学教育,为其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有效履行我军使命任务,维护国家利益拓展,树立我军文明之师、法治之师的良好形象,需要军事法学教育发挥好法律保障、法理支撑、人才支持等积极作用。

因此,要高度认清军事法学教育的战略意义,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以强烈的使命意识、高度的负责精神、科学的思路举措,推动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法治支持。

我国军事法学教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军队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法治人才,但是仍存在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人才培养需求的问题。

与会专家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存在以下短板:军事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与服务备战打仗结合还不够紧密;军事法学教育资源分散,影响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效益;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更难以实现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支撑、为军事行动提供高效法律保障等功能;军事法治人才管理体制和职业保障体制还不够科学,人才流失严重;军事法学教育军民融合协调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军地教育资源没有形成合力,军地人才协同发展渠道不畅;军事法学教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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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明确军事法学教育发展目标

如何按照既符合军事职业要求又体现法律职业特点的标准要求,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队伍,是当前我国军事法学教育的重要任务。

与会专家认为,军事法学教育必须明确培养目标和基本标准,做到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标准科学。

军事法治人才不同于一般法治人才,应该是“政治+军事+法律+国际”的厚基础、宽口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应该确立姓军为战、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分目标。

同时,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合格原则;坚持战斗力标准原则,瞄准服务备战打仗,为战教战;着眼法治军队建设,助力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加强军地信息交流共享,促进军事法学教育军民融合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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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军事法学教育体系

针对当前军事法学教育资源分散,影响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规模和效益的问题,与会专家指出,要强化军事法学教育顶层设计筹划,优化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制定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发挥人才培养的规模效益。

针对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需求的实际,要遵循人才生长规律,结合人才岗位任职特点,以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和法律能力为着眼点,进一步健全军事法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专家建议,加强军地院校法学教育协作,充分实现军地院校间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走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的军民融合式培育之路;打破军队院校在教学任务上各自为战的藩篱,建立军事法治人才法律素质与军事素质联教联训的融合培养机制;培养建立院校与军队机关、军法业务部门、基层部队的联合培养机制,明确实习单位的人才培养责任,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师资共建机制和保障机制。

建议军队院校恢复军事法学专业本科学员培养,既为军事法治建设培养人才,也为军事法学研究生教育储备人才;调整军队院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确保军队院校能够招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毕业学员,拓展研究生学员来源渠道;完善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坚持学历教育和任职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由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共同承担,任职教育由军队院校承担,建立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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