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建网络化开放式全覆盖的军事职业教育体系
日前,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军事职业教育总体要求、任务分工、管理运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就《意见》的主要精神,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意见》是如何定位的?
答:制定出台《意见》的目的是,贯彻军委号令、回应部队期盼、运用试点成果、破解矛盾问题,为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完成军委赋予的改革任务提供指导规范。
《意见》定位为指导性文件,在上位法《军事职业教育条例》出台之前,对接军委《军事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系统总结试点矛盾问题和经验成果基础上,本着坚定、积极、稳健的原则,从军委机关层面对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明确,既为各单位开展军事职业教育提供基本遵循,又为各级充分发挥能动性创造性留出充分空间,通过从上至下统筹指导和自下而上深入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把准战略需求、探寻特点规律,不断创新发展我军特色军事职业教育。
问:出台《意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主要把握以下5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根本遵循。贯彻习主席关于人才培养和军事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加紧构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大规模培养能打仗打胜仗人才、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为指向,通过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等务实举措,教育引导军队人员开展终身学习,为加快建设学习型军营、学习型军队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坚持以战领教。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一切教育活动向备战打仗聚焦、为战斗力建设服务,把提升官兵岗位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部队实战化训练和备战打仗作为军事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军事职业教育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切实提高军事职业教育对战斗力的贡献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助力解决各级指挥员“五个不会”“四个素养”不高,以及联合作战、新质作战力量人才紧缺匮乏等问题,针对当前军事职业教育存在的认识片面、定位偏差、管理薄弱、资源不足、制度缺失、条件滞后等突出矛盾,把握军事职业教育的阶段性特征,提出合理可行、比较配套的应对措施,在破解难题中推进军事职业教育有序发展。四是坚持体系设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总原则,着眼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整体布局、联动发力,注重满足急需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立足现有和瞄准未来相结合、硬件建设和软件配套相结合,体系设计、体系推进军事职业教育走深走实。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突破思维定势、传统模式和习惯做法,充分运用终身学习、自主灵活、开放共享、多维评价的新理念新模式,突出制度机制创新和方法手段创新,力求在学习动力内生激励、学习资源精准推送、学习成效科学评估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彰显新时代军队这所大学校的生机活力。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重点从7个方面提出26条措施,对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规范进行明确。
一是把握总体要求。从工作指导、功能定位、阶段目标3个方面进行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遵循部队战建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现代军事教育规律,坚持为战教战、以战领学,岗位主导、融合开放,全员覆盖、聚焦重点,统放结合、突出自主的基本原则,把准在岗学习、自主学习、泛在学习、现代学习的功能定位,确立2022年前的发展目标。二是明确任务分工。着眼压实责任链条,理顺管理体制,对军委机关,战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机关,部队,院校、科研单位和训练机构等任务分工进行明确,为军事职业教育有序运行提供组织保障。三是规范学习管理。把握军事职业教育特点规律,实施学习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着重从坚持分类分级施教、开展灵活多样学习、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实施多维考核评价、激发内生学习动力等方面进行规范,为各级创造性抓好落实提供依据。四是丰富学习资源。坚持以官兵岗位履职核心能力提升为牵引,规范需求提报、建设流程、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教员教学动力激发,确保军事职业教育学习资源的“含战量”“含新量”,最大限度满足官兵学习需求。五是推进建章立制。主要从三个层次明确法规制度建设任务,其中军委重在完善顶层法规,战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军委机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军级以下单位主要制定实施办法细则。2020年底前逐步形成以《军事职业教育条例》为母法、配套规章制度为骨干、各项末端落实机制办法为支撑的军事职业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六是完善支撑条件。明确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改善学习手段条件、分类统筹经费保障,培养一批军事职业教育的明白人,加快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完善网络服务平台,开发移动、离线学习手段,探索走开科学化高效化军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路子。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军事职业教育作为党委工程和人才工程,纳入党委议训内容;抓实结合融合,推动军事职业教育与军队院校教育相结合,与部队训练实践相融合;引导官兵强化“学习力就是战斗力”的理念,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军事职业教育文化品牌;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逐步推开,推动军事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问:《意见》对军事职业教育学习组织管理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科学合理的学习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机制,对引领官兵自觉学习、热爱学习具有“指挥棒”作用。《意见》提出,官兵根据岗位履职需要和担负工作任务情况,在上一级领导指导下拟制个人学习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线上考试与线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既考察学习成果数量质量,又注重检验个人实际工作能力提升及对战斗力建设的贡献。通过对学习过程的统分结合、适度管控,确保军事职业教育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和备战打仗。
问:《意见》对激发军队人员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动力机制是撬动军事职业教育的有力杠杆,是军事职业教育要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意见》着眼突出正向激励,从激发学习动力、教学动力和管理动力三个方面进行明确:将军事职业教育学习情况纳入军队人员考核体系,实行学习考评结果与岗位任职资格、入学资格挂钩,个人年度学习考评结论达到良好以上的,军事训练综合成绩方可评定为优良,作为当年评先评优、晋升使用的条件;军队人员申请参加任职培训、攻读研究生和出国军事培训,应当完成规定的预备课程学习。将军事职业教育教学任务纳入院校教员教学工作量和课时补助范围;将院校教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任考核内容;将相关教学成果纳入国家和军队教学成果奖等评审奖励范围。将军事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军事训练监察和院校教学评价体系。通过上述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军事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