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