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此前,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购买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全部为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继续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资金 14.55 亿元购买金融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92061.77 万元的 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