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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9浙江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6-17 17:26

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原则上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给予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若岗位报名人数均超过计划招聘数15倍以上的,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岗位人数均不足计划招聘数15倍的,将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属不宜聘用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务必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后,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各招聘岗位报考所需资格条件及专业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91179、81227210。

原标题: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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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需求表.xlsx

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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