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1时30分许,盱眙县交警大队八中队交警在盱眙县204县道进行日常例行检查,要求一辆载有收割机的号牌为鲁16H****的重型货车驾驶员付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我们收割机是为你们当地农民秋收服务的,你们应该为我们驾驶员通行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放行。”付某振振有词道。交警说:“只要你车辆证件没有问题,我们会依法放行。”但付某只出示了行驶证,称出门急忘了带驾驶证。细心的交警检查发现,行驶证上的姓名不是付某本人,且付某明明驾驶的是重型货车,却悬挂农机牌照。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付某驾驶的车辆号牌不是自己的原车号牌。
原来,付某原车号牌保险2018年11月份就到期了,为了贪便宜图省事,就没有购买保险进行年检。付某认为,自己的货车主要是拖收割机用的,一般交警对运输收割机车辆会开辟绿色通道,不会查拖收割机的车辆。心存侥幸的他便从朋友那里借来快到报废期的农用车行驶证及牌照装到自己货车上,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
交警在进一步查询中还发现,付某在2018年4月取得B2驾驶证未满1年还在实习期间,于2018年9月又因饮酒后驾驶证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B2驾驶证因记12分,导致准驾资格被注销,故其驾驶货车的行为系无证驾驶。
目前,付某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盱眙县交警大队合并罚款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