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窗口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遏制虚假身份信息登记行为的会议精神,及时联合公安、税务、法院等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身份信息登记行为专项行动,切实净化市场准入环境。
为此,绍兴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召开由代办执照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政策学习宣传会,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专项整治情况联合新闻发布会”;利用企业“三服务”活动、知名商号和“重守”企业评选、拟上市公司相关材料复核等工作,积极向企业开展防止虚假登记宣传;通过参加社区会议、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将身份证件随意交给他人办理商事登记的法律后果。
自2018年以来,绍兴市共查办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案31起,依法撤消虚假登记企业21家,罚款5家,共处罚款50余万元,2个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些经验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在6月6日全省“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相关做法得到省市场监管局肯定。
全省共8个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违法行为试点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作为2个省级试点,积极探索工作长效机制。上虞区出台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商事登记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商事登记违法行为试点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制定《绍兴市上虞区撤销商事登记暂行规定》。诸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处理冒用他人身份证明骗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操作规程(暂行)》,对提出申请撤销登记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申请的程序、使用的范围、核查的分工、办理的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还专门制定《新设商事登记市场主体回访监管实施意见》。陈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