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北京119。”“这里着火了,赶紧过来救火!”11月26日,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火警,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派出所共计派出6车、近30人前往处置,然而,消防员和民警到场后发现,火警为男子醉酒后谎报。记者11月27日获悉,男子徐某因谎报火警被警方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11月26日16时29分,119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通州区张家湾镇里二泗村着火,详细地址男子未透露就挂断电话。张家湾消防救援站接到指挥中心调派后,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动里二泗村微型消防站1车2人、张家湾镇牛堡屯政府专职队1车3人。同时,张家湾派出所也出动一辆警车、3名民警赶往现场维持秩序。
出动的同时,张家湾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回拨报警人电话,询问起火的详细地址。报警人称,自己就在起火现场,地址为里二泗村一理发店,起火物是取暖的“小太阳”。报警人还称,目前火已熄灭,不需要消防站到场,消防员提示报警人回拨119指挥中心说明情况。为防止火灾复燃,消防员继续前往现场。
16时39分,消防员到达里二泗村后立即寻找起火现场,其间多次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接通后语焉不详。消防员和民警到场后发现,理发店还在正常营业,店铺内和周边并没有发生过火灾的迹象,甚至连燃烧产生的焦糊味都没有。消防员和民警询问周边居民得知:这个时间段里二泗村及周边村庄没发生过火灾。
结合119指挥中心接报录音和消防员与报警人沟通的情况,消防员和民警推测:这可能是一起谎报的警情。经过摸排和走访,民警很快就在里二泗村找到了电话号码的持有者——徐某。当时,徐某所在出租房有很浓的酒味,其个人也处于醉酒状态。现场民警询问得知,徐某现年50岁,他承认在酗酒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但已记不清具体通话内容。随后民警将徐某带回张家湾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记者11月27日下午从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徐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承认自己因醉酒后为消遣娱乐,拨打了119火警电话谎报火情。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通州消防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谎报火警和误报火警不同,谎报火警有着非常明显的主观企图,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还会因“假警”分散了一个区域内的救援力量,当真正的灾情发生时,由于第一时间到场救援力量不足,可能造成灾情及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