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彭泽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胡某涉养老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胡某谎称其父母早逝,想认王某为“干娘”,后通过电话问候、经常走动等方式逐渐取得王某的信任。自2022年2月份至2023年1月份,胡某先后多次虚构到安徽、九江市区等地找人办事、结账需要送烟等为由,从王某经营的粮站小店和王某家里骗取香烟,后胡某将骗取的香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给彭泽县龙城镇多家烟酒店,销赃得款共计42500.84元,全部被胡某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500.84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情节严重。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什么是养老诈骗?
养老诈骗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行为,犯罪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来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
1.提供“养老服务”
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的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迎合老年人需求,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床位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投资“养老项目”
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服务等说辞吸引老年人,诱骗其投资养老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等。这些机构的资金运作、流向不明,有很高的卷钱跑路风险。
3.宣称“以房养老”
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产的资金拿去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年人没了房产,还背负贷款。
4.销售“养老产品”
一些企业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5.开展“养老帮扶”
不法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假借心理关爱、志愿陪护、送温暖活动等方式,获得老人信任后,以多种手段实施诈骗。
6.代办“养老保险”
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或代办“提前退休”,收取“材料费”“保险金”等。
防诈小攻略:
1.不要贪图便宜。 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
2.端正保健理念。 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遵从医嘱服用药物,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效药”“神医”,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3.梳理安全思维。 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与身份信息绑定的银行卡、密码等,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
4.警惕上门推销。 老年人独自在家时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上门推销等情况,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对快递员、维修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5.提高反诈意识。 无论亲朋好友还是自称是公检法人员,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时要及时拨打110或96110进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