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多数人对恋爱和婚姻的终极目标
但犯罪分子却利用别人
对爱情和婚姻的美好向往实施诈骗
近年来
犯罪分子以婚恋交往为名
发展成男女朋友获取信任后
编造各种理由向受害人索取钱财
骗取受害人钱财的诈骗案件
屡见不鲜
近日,单县公安局张集派出所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武某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武某与受害人小婷(化名)恋爱一年多。期间,武某以买房结婚为由,先后骗取小婷34万元人民币用于高消费。后小婷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单县公安局张集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武某有诈骗嫌疑,遂将其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武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单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
近年来
犯罪分子
以婚恋交友为名
为自己设立各种“人设”
虚构各种事实骗取财物
以案为戒
婚恋交友中
在深入了解对方身份背景前
切勿和对方有经济往来
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
对方提出借款时要提高警惕
避免陷入情感骗局
当遇到诈骗时
受害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