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间老房子
你会在里面放点啥
永丰县一位老人
数十年前在老宅里放了一把鸟铳
也不知道是把此事忘了还是其他原因
直到他去世十多年后
家人打扫清理老房子
才发现了“它”
立即主动交到警察蜀黍手中
7月3日
永丰县古县镇居民林先生
走进辖区派出所
将一把鸟铳递给了派出所民警
并解释道
民警同志,这把鸟铳是我和我母亲
在今天上午清理打扫老房子时发现的
应该是十多年前父亲去世后留下的
我们都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东西
刚好近日看到了
张贴在村里的枪爆整治公告
家里人决定把它上交给公安机关
所以今天就把“它”带到派出所来了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对鸟铳进行登记处理
并为林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清查枪爆物品主动上交鸟铳的行为
予以肯定与表扬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家里若私藏有枪支弹药,要主动上交到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此外,广大居民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枪支弹药,请勿私自携带或接触,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采用专业措施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