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美国的大棒政策在全世界范围内挥舞着,他们以怀疑对方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不断地对一些国家用兵,想以此来实现其全球霸权主义的目的。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频频使用怀疑对方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从而发动战争呢?又是谁赋予了美国这个权利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那些事。
现如今,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总共可以分为三类:有核国家、非法拥核国家与匿核国家。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条的规定,有核国家是指在1967年1月1日之前制造并且爆炸核武器或者其它核爆炸装置的国家。因为这个条件的限制,有核国家只有美、俄、中、英、法五国(恰巧都是五大常任理事国)。
有核国家除了可以合法拥有核武器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核国家可以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攻击他国,而且不会违反国际法。这也就意味着在战争来临的时候,这五个国家是可以使用核武器的,毕竟这五个国家是常任理事国,需要维护地区与世界的和平,在关键时刻拥有核武器的使用权也是相当重要的。不过随着局势的变化,各国也相继宣布停止了核试验。
而其他的拥核国家则被称为非法拥核国家,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非法拥核国家不允许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一旦使用将面临国际社会的制裁,这便是美国能以对方持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出兵的原因。
按照国际法规定,除了五大有核国家之外其他国家不仅不能使用核武器,而且也不能拥有核武器。美国作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也就有了制止其他国家拥有核武器的权利,当然,其他四个国家同样拥有,不过每人使用过。
非法拥核国家目前有四个,分别是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以及朝鲜。其中以色列拥有的核弹头数量甚至超过了英国,截至上世纪末巴基斯坦也是进行了多次核武器试验,而且核弹头与印度相当。
除了以上两种国家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匿核国家,所谓匿核国家就是指该国家涉嫌非法研制核武器或进行核试验,其中怀疑度最高的是日本与伊朗,这也是美国相对伊朗下手的一个原因。不过可能性最高的是日本,毕竟日本科技实力雄厚,而且也是唯一一个被核武器炸过的国家,深知核武器的威力。
世界要么“和平”要么“核平”,这句话虽然有些拗口但从侧面也展现了核武器的统治力,希望核武器永远只发挥它的威慑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