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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警方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0-05-04 08:26

原标题:宁远警方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那这个罪究竟是怎样呢?怎样的行为会触犯这条法律呢?

近日,3名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宁远警方立案侦查,他们所犯的错,敲响了依托网络从事非法活动这些人的警钟。

近日,宁远警方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在广东、山西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涉案手机30余台、电脑8台。

宁远警方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4月3日,宁远警方破获一起充值返利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万某。但案件的告破,并不代表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脚步会停歇,网安大队与刑侦大队在对该案进行深挖扩线,开展深入侦查时,发现自2019年12月份以来,2名男子黄某、邓某辉在明知王某等人利用QQ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通过每拉一个人进群可获利3元的方式为王某提供推广服务,其2人通过以上方式非法赢利10万余元。同时,办案民警发现另一嫌疑人王某某自2019年12月份以来,多次在网上收购收款二维码,并在明知王某用收款二维码进行“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的前提下,仍为其提供收款二维码,从中赚取差价,参与“洗钱”的资金达3万余元。

宁远警方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经过缜密侦查,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后,宁远警方于4月24日在广东东莞一出租房内抓获诈骗嫌疑人黄某、邓某辉,4月26日在山西成功抓获王某某。

目前,黄某、邓某辉、王某某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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