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4月13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公安局13日发布“关于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称,公安机关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雷霆四号”专项行动。
针对冒充“公检法”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提示: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传真、QQ等形式办案;3.公检法等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4.公安机关异地办案需通报属地公安机关配合,不会通过电话直接开展案件调查;5.公安机关不会要求公民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6.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更不会让公民进行转账汇款。
通告称,凡是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或贩卖电话卡,用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公安机关正告正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请广大市民遇到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聊天信息、网络链接,不要轻信、及时挂断、不点链接、不予回复。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第三方支付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不经确认不向他人账号进行转账。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打击力度,集中破获一批犯罪案件,集中摧毁一批境内外犯罪窝点,集中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坚决实现“发案少、破案多、群众损失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