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群众性祭扫活动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整体防控工作依然严峻,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易加大输入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为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暂停全区2020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各类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
二、严禁生产、销售、焚烧丧葬祭祀用品
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三、推广新型文明祭扫方式
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四、强化农村零散墓地祭扫管理
对农村零散墓地的祭祀行为,乡(镇)街、村(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管理,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严禁使用明火祭扫,避免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