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荆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21号通告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清明期间,荆州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不含农村公墓,下同)、骨灰堂等场所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布。
二、倡导网络祭扫。3月27日起,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开通“凡念”微信公众号祭扫平台,开展网上祭扫服务,市民可登录“凡念”网络平台,免费在线祭扫。
三、开展集体祭扫。4月4日,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统一组织工作人员举办集体祭扫活动,代群众祭奠。全体工作人员着黑色衣装,依次向墓区逝者墓位献花、敬香、鞠躬、默哀,为已逝故人祈福。
四、农村文明祭扫。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引导群众分村分组、分时分段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交通疏导和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部门服务。各级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开展祭扫服务。
疫情尚未结束,战疫仍在进行。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最深的缅怀!感谢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