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
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陵塔园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倡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在家中通过家庭微信群、网络追思会、制作思念卡、敬献鲜花、书写寄语等方式进行祭奠。
复兴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0日
复兴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全区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陵塔园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周密安排,压实责任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农村散埋坟地和城区街道祭扫管理。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主管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管控,严禁家庭人员聚集祭扫、严禁坟头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品,严防火灾发生;城区街道严禁烧纸污染环境,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做到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二是加强禁售禁烧管理。民政、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禁售禁烧管理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冥纸冥币、纸扎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源头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蓄、销售、占道经营等行为。同时采取重点位置固定值守与易发区域流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格开展执法工作,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焚烧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治安处罚、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积极通过广播、横幅、宣传车、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大力宣传焚烧祭祀用品的危害和弊端,摒弃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坚决杜绝林地明火祭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同时要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是推广新型祭扫方式。缅怀亲人,贵在心意,重在文明,倡导广大市民在家中通过家庭微信群、网络追思会、制作思念卡、敬献鲜花、书写寄语等方式进行祭奠。
三、加强督导,做好落实
清明节期间,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对不作为和造成影响的通报批评。各乡镇街道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有情况及时上报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