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定向捐赠款物,保山市在完成物资适用性和利益性相关审核后,根据捐赠人意愿直接拨付指定使用单位。对非定向捐赠款物,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研究提出使用建议报保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分配和使用,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不擅自处理和长期积压。
在加强对捐赠款物接受使用管理监督的同时,保山市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主动接受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确保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目前,保山市累计接受捐赠物资2077.21万元,累计支出2020.65万元,结余56.56万元,支出进度达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