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在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加强全市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11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详见附件)就诊。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