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白石村村民符某波在微信上散发“乌烈镇道隆村已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患者,道隆村已封村、村支书告诉我的”等信息。该信息经网上传播,迅速发酵。经查实,符某波在微信上散播内容属于谣言,乌烈派出所依法对符某波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月2日傍晚,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好清村村民田某(男,47岁)酒后滋事,打砸好清村防疫检查点的桌椅、告示牌,并语言威胁村干部。2月3日,海尾镇塘兴村村民李某(男,35岁)酒后到塘兴村防疫检查点滋事,打砸防疫检查点的防护栏杆、告示牌。经调查取证后警方依法对田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对李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