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施工领域安全检查制度正式实施
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日前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制度,被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将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年定期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抽查,特别是对近一年在京发生过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火情事故;2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施工破坏地下(上)管线事故;因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扬尘污染被举报投诉被查实3次等存在12种情形的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据了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采取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施工企业的资料核查工作,发现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同时,对资料核查符合标准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随机抽取1至2项企业在京施工项目,委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工程开展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诸如12个月内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者同一区内的三个不同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等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可直接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