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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9-18 13:36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传承好家训、树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委决定开展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重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广泛发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群众积极推荐评选文明家庭,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加快建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在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济源出重彩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家庭文明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评选名额

  评选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50个。

  三、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真诚和谐、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推荐和评选范围

  凡居住在济源辖区内,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评选机构

  1.市文明委负责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市文明办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2019年济源市文明家庭评选委员会,负责确定文明家庭表彰对象。

  3.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20199月30日前)

  1.在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公布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评选办法,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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