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迅猛。它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涌现的大量“淘宝村”和“电商村”,充分展示了贫困落后地区通过互联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潜力。
但与此同时,农村电子商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与繁荣的工业产品流向农村相比,实现农产品上涨趋势的途径很少。农民依靠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扶贫”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等。
那么,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发展中,如何定位农村电子商务的作用?通往完美的道路在哪里?
所谓电子商务的“扶贫”,就是把电子商务的手段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实现目标。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提高扶贫开发效益,是扶贫开发的理念和实践。随着扶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电子商务扶贫受到广泛关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电子商务扶贫项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邮政、供销合作等服务网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为贫困家庭开设网店提供网上补贴和小额信贷,为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提供多种支持措施。
简而言之,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获取利润,增加收入,这是对电子商务“扶贫”最直观的诠释。然而,农村电子商务的“扶贫”不仅仅是商品的销售,更是对农村市场体系和农民身份的重构。
20世纪70年代末,小港村村民“家家户户务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农民打破了以往生产团队“多做、少做、不变”的枷锁。随着统购统销制度的逐步退出,农民可以把多余的粮食卖掉,形成自由市场。农产品在流通和贸易中具有商品属性和交换价值。这是中国农民从生产队成员向土地资源主导者和市场交易主体的重大转变。
然而,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城市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成为城市日常生活所需商品的出口,提供的初级农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与消费市场直接联系的渠道,许多优质农产品无法以高价销售,农民也无法获得太多利润。
农村电子商务就是要打破这种不对称的格局,让农民得到自己农产品与消费者之间无缝连接的宣传、销售渠道。这意味着大量农民不再局限于面对黄土的耕者角色,而是有望转变为商品卖家和商人。当然,从农业到商业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会充满困难和挑战。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对于很多农民来说,除了在家里和城市工作,互联网给了他们更丰富的生活选择,也就是说,成为农民和商人。
开淘宝店的农民将逐步积累品类选择、包装、定价、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运营经验。相应地,在美国发达的农业经济中,农民需要学习很多关于市场、管理甚至物流、金融、法律和环境方面的知识来更好地管理他们的农场。所以美国农民本质上是一个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