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黔西南州环境监察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动态管理的通知》,推动全州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动态化管理。
一是完善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现有环境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名单,并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结合“一厂一档”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名单的完善、管理和更新,并按照上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实施信息平台管理。
二是规范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事中守法行为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拟定随机抽查计划,根据建设项目分类按不同比例实行按季随机抽查,重点对被抽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符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环境监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规范填写《贵州省环境保护监察系统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记录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查办。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探索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的工作机制。对任性违法、屡查屡犯、弄虚作假、拒不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公开曝光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建设乱象。
四是推动建设项目事中监管与服务并重。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市、新区)分局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深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主动与企业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做好预防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