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江门市经普办按照《关于开展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派出两个工作组共18人到蓬江区、开平市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工作组实地走访了四个普查小区被抽中的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个体经营户共计130多家,认真核查普查对象的会计核算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与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及个体经营户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详细询问抽中单位负责人普查登记工作规范性情况,通过现场认真翻阅企业会计资料和原始台帐,核实普查登记的主要经济指标。
工作组将发现问题及时向各市(区)作了反馈,并就下一步如何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出指导意见,为迎接国家、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