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在政务服务方面不断创新探索,更少的办证要求、更简单的审核流程和更丰富的服务方式正成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的“新常态”。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明显增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新重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制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高频事项为改革重点,在服务大厅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同时,按照不同事项、不同对象、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改革措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统筹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发展,加强线上线下流程整合、业务结合和信息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实现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通过梳理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等方式,确定了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录,并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对外公布。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录涉及9个部门47个事项,实现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再提高。
以并联审批流程再造为突破点,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并联审批流程再造的思路原则是:并联审批,整体协同;围绕项目,顶层优化;减少前置,同步实施;全程覆盖,分类监管。具体为“十二个实行”:实行清单内搁置前置,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前置条件进行优化和简化,形成前置条件清单;
实行清单内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审批要件进行精减优化,形成审批要件清单; 实行联合审批服务,依申请开展联合咨询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区域性评估工作,提前对区域地块进行“四评一空”工作,依据结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具审批意见的部门,视为默认许可该申请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阻碍并联审批违规操作等情况都要追究相应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实行网上审批信息共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将与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作为行政审批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技术审查、专家论证、会议决策环节纳入全流程程序;实行中介服务规范化,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更好地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实行审批服务分类简化和标准化,保证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公开性;实行统筹审批与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审批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协调例会等协作机制;实行审批周期合理化,着力解决项目审批不可预期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建设审批提速。优化后,前置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4项减少为6项,审批要件减少为140个。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周期一般控制在67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周期一般控制在96个工作日。通过建设并联审批网络平台,实行申请人基础信息统一上传,减少了审批要件的重复提交,将原来需要重复提交7次的申请人基础信息减少到仅需要在初次申请时提交1次。
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在科学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全面系统、层次清晰、结合实际的原则,以《GB/T 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为指导,建立以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支撑的标准体系框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现有行政审批相关内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生成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新标准,努力确保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目前,已引用和生成标准共389项。在积极推动改革成果固化为标准方面,推动改革深入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标准化建设,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疏理、并联审批流程再造、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工作成果用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在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方面,将审批事项需要的各类材料样板490份、表格110种进行规范、固化,制定了相关标准并予以公开,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2016年12月20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标准化试点终期验收。
通过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项服务更加规范和便捷。多项改革措施经过实践形成标准后,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也为企业和群众节约了事项申请的经济成本和事项办理的时间成本。规范的程序、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推动了首府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