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财经网()5月8日讯
图片风波尚未平息,财报“虚增”问题又让全景网络站在了“聚光灯”下。4月,因为“图片黑洞”事件,全景网络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问询函,其中,“维权式营销”和“版权来源”等问题让全景网络成为大众关心的焦点。
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全景网络(834877.OC)发布年报,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6.25%。但是,记者发现,全景网络每年因图片被侵权获得大量的“赔偿性”收入,以“产品维权收入”的形式被反映在了主营业务收入项下。
针对赔偿款项的会计处理,多位资深注册会计师均向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通过诉讼判决或诉讼谈判获得的赔偿性收入均不能计入主营业务,而应该列入营业外收入。
全景网络如此进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错计会计科目又会给财务报表带来怎样的改变?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误导了投资者?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图片维权收入计入“主营业务”
2018年,全景网络实现产品维权收入4748.5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1.75%。全景网络表示,收入变动的原因之一是2018年年初完成了线索比对收集、授权确认、在线保全、跟踪记录以及优化版权保护服务等一系列技术服务,维权诉讼业务出现明显增幅。
全景网络对产品维权收入的解释是公司利用研发的维权应用系统,对于未经授权使用公司自有或代理产品的客户进行追偿,与客户签订协议,客户根据协议中涉及到维权赔偿收益在公司业务系统内生成唯一编码订单,并生成订单销售金额及成本金额,业务人员取得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订单后提交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后的订单数据导入账务系统内确认收入。
此外,2015年,在全景网络挂牌之初,在公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全景网络表示,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法务部门针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进行维权诉讼产生的收入。且表示,法院判决诉讼成功的,以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日期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