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推进速度,2017年9月29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高润喜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分别听取电子政务处(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汇报,深入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办公厅达胡巴雅尔副巡视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鲍建中主任出席会议,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和电子政务处、财务处、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电子政务处处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师建国汇报了近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建国介绍了实体政务大厅有关工作情况。其他参会同志在听取汇报后,围绕项目立项、资源分配、采购招标、工期安排、事项梳理等方面工作交流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高润喜同志针对各部门工作作了深入交流,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高润喜同志指出,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环节和抓手。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作出批示,亲自指导推进这项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及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地区部门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目前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在整体统筹、运转衔接、进度把控和沟通协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在推动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做好衔接工作。
高润喜同志要求,一要加快推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立项和工程招标进度。督促项目可研及初设中标单位,加快编制进度,自治区发改委要合理安排和调度评审工作,加快评审进度。同时,在符合立项和招投标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编制、评审和招标等工作要合理调配,能同步进行的要并行推进,不能同步的也要调配好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自治区财政已经安排5000万资金,财务审计处和政府采购中心要积极协调财政厅,尽可能先期启动网上平台建设。二要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体大厅工程装修进度。自治区方面,鲍建中主任、师建国处长要主动牵头,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快推进。呼市方面,刘建国要配合刘月平秘书长做好统筹,抓紧工期,内部装修施工队要尽快进场施工,要抓紧优化周边环境,力争上冻前完成外装修,确保供暖后能够启动内装修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三要全面完成自治区本级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按照“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的原则,尽快梳理各部门进驻大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一步完善配套服务事项,包括便民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等。梳理工作要借鉴各省经验和自治区盟市经验,做好和国家标准衔接工作,推进全区标准统一体系,完成好国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任务。同时,与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形成联动机制,一体化推进。对进驻事项要防止两个倾向,一个是防止该进的不进,另一个是防止不该进的进去。四要把握方向,规范程序,严把招标关。要合理分包,参考各省好的经验做法,既要考虑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同时要兼顾与部门、盟市平台的衔接,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协调小组,统筹资源整合,统筹标准体系,统筹施工时间,采取科学的调度方法,保证实施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电子政务处要配合财务和政府采购部门抓好招标各个环节,合理设计招标参数和评分标准,要让优质的企业参与进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五要合理分配资源,推进集约化建设。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资源部署,自治区经信委要做好资源调度,做好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同时要加快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建设,保障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实体大厅方面,自治区、呼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要科学划分功能区,利用好共性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六要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工作进度。这次会议之后,我们要建立一种常态化、有效的沟通调度机制,建立定期报送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实时通报制度和量化考核制度,确保通过制度建立,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体见效果。
高润喜同志强调,现在距离年尾仅剩3个月的时间,年底前建成自治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目标任务还需做大量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住人、盯紧事、盯出效果,加快进度,聚力冲刺,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
这次会议分析问题精准到位,安排部署明确有力,推动工作突出重点,达到了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提振信心、鼓舞干劲的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