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禁售、禁食规定在厦门执行已有27年,但仍有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在偷偷售卖。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部署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销售槟榔行为的商家立案查处,并当场销毁待售的槟榔产品。
昨日上午,思明区梧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湖滨东路42-2号的美宜佳便利店。一见到执法人员,经营者慌慌张张地准备往收银台下方藏东西,被阻止后,才不得不拿出了一个装满槟榔的塑料筐。经清点,里面共有19包袋装槟榔,零售价从10元/包到60元/包不等。经营者表示,这些槟榔产品都是一名外地女子骑着电动车上门推销的,购买者主要是一些外地客人。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询问通知书》,对商家立案调查,并监督经营者当场销毁这些待售的槟榔。
去年以来,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槟榔专项整治行动,至今已立案查处41起,案值1.74万元,捣毁1处槟榔批发窝点,现场销毁了近35公斤槟榔。
在湖里区,禾山市场监管所日前也根据举报线索,对钟岭路一家商场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货架上发现有19袋槟榔产品在售,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进货票据,19袋槟榔目前已进行销毁处置。禾山市场监管所也已对涉事商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背景
槟榔是一级致癌物
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1996年出台的《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厦门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违反本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在厦门,“槟榔”还是外卖平台的“禁词”。去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加大对外卖平台销售槟榔制品的监管力度。目前,以“槟榔”为关键词在厦门外卖平台上搜索,会提示“抱歉,无法显示相关结果”。
近年来,我国对槟榔销售的管理日趋严格,已有多地明确禁售槟榔。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没有将槟榔列入,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槟榔生产加工企业以后不能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