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某名校股东,谎称可安排学生入读,骗取5名被害人百万余元,温州乐清市男子倪某某日前被该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澎湃新闻7月25日从乐清市检察院了解到,叶女士去年9月认识了自称是乐清某名校股东的倪某某,想通过他让孩子转学到该校,倪某某一口答应,要求转账78000元。几天后,倪某某又以“集资费”名义要求转账13万元,一周后称学校同意孩子10月入学,要缴“学费”19200元。叶女士都照办,但一直等不到入学通知,向倪某某询问,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称还要缴2.6万元,办不成会退钱。叶女士起疑,经求证,发现倪某某并不是那所学校股东,随即报警。今年2月,倪某某投案,警方以其涉嫌诈骗向乐清市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官审查发现,除了案卷中的叶女士、连先生、刘女士,该案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批捕后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寻找被害人。
经查,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倪某某虚构自己系乐清某名校股东,可以安排被害人子女到该校就读,以预缴费、学籍费、集资费、学费等名义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08万余元。为骗取信任,除了伪造和学校领导、老师的聊天记录,还伪造学校的收据、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