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晚阿根廷队2-0击败澳大利亚的比赛中,一名球迷冲入球场拥抱了梅西,并和阿根廷队门将马丁内斯击掌,随后狂奔了大半场。导致比赛中断1分多钟,最后被安保人员带离。当晚,该事件迅速登上热搜。
据现场视频显示,这名球迷最后回到了看台,并表示自己“没啥事,我没到18岁”。
这名球迷还表示,“我知道这是非常不好的行为,我希望以我的惩罚为起点,以后球星来多增加安保力量。”“梅西,实在不好意思。之后我去迈阿密问你要个签名。”
不过,后续这名球迷是否会遭遇处罚,尚没有官方回应。
事后,当事球迷邸先生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自己9岁开始喜欢梅西,跳看台后脚抽筋还崴了,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闯进球场导致比赛中断
该球迷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球迷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袁三慧说,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不听工作人员的制止,造成较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等情形。从视频看,其因一时兴奋在球赛间歇时闯入球场和偶像拥抱,很快被带离球场,其行为应不属于情节严重,具体得由警方认定。如果其系未成年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综合其违法情节和未成年的年龄特征看,行为人被处以警告或罚款的可能性较大。
16日晚,北京110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会有相关部门依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进行处理,但具体如何处理不清楚。
擅自闯入球场的类似情形中,被处罚有例可循。据报道,2006年3月11日重庆力帆与辽足的比赛中,一名50岁的球迷因擅自跳进球场被依法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禁止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