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2021年起,深圳地铁票价将实行动态调整的定价机制。记者7月15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出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规将提高定价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办法》称,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由日常运营成本和税金计算得出。日常运营成本是指企业在城市轨道交通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运营支出,包括人工费用、能耗费用、日常维修费用、大修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外包保安和站务人员费用、车站清洁费用、运营服务保险费、水费、企业办公费、审计费用等相关支出。税金是指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计入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根据《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收入包括票务收入和非票务收入。非票务收入,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及企业拥有的地下空间经营范围内广告、通信、商铺等附属业务收入。制定票价时,非票务净收入优先用于冲减城市轨道交通日常运营成本。政府特许经营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对非票务收入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规定,市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的定价机制,使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及时反映日常运营成本变化情况。调整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应以政府相关成本监审机构依法核定的日常运营成本为基础,票价调整幅度不得高于原票价执行年度累计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幅度。
《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