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大交通”领域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两年工作情况。
2021年9月,根据上级关于对上海市交通领域刑事案件调整管辖的规定,上海市民航、水运等交通领域一审刑事案件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简称“上海铁检院”)办理,这是继既有铁路案件、2014年轨交案件集中管辖后,“大交通” 领域集中管辖的又一次推进。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检院获悉,自2021年9月集中管辖起至2023年9月,该院共受理“大交通”领域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848件1114人,其中审查起诉案件520件687人。数量居前三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盗窃罪(占比 24.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占比11.5%)和故意伤害罪(占比9.4%)。值得注意的是,乘客间因偶发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影响交通运营安全的危险作业案件时有发生。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相关案(事)例选编中,有这样一则轨道交通领域猥亵治安处罚案件专项监督案:
2020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上海市轨道交通列车车厢内,以用手贴摸被害人臀部、大腿的方式实施多次猥亵(均被公安机关作行政处罚)。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再次在上海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列车车厢内,用手贴摸被害人的下体隐私部位实施猥亵。
上海铁检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立案监督并提起公诉后,钱某某以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上海铁检院表示,针对近年来本市轨道交通内市民群众特别是年轻女性深恶痛绝的“咸猪手”案件,在公安机关加强治安处罚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依托侦协办的联席会议机制主动跨前一步,与公安机关开展会商调研,从主体特征、行为规律和被害人情况等各个方面详细了解当前猥亵治安案件的特点、难点,为准确适用法律、排查监督线索做好准备,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更好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
此外,检察机关依据大数据筛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依托侦协办的数据共享机制,在公安数字化执法办案平台中进行大数据筛查案件,筛选出初步符合入罪条件的人员。综合把握次数、行为恶劣程度及证据链情况后,再筛选出情节恶劣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同时,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价,适配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
上海铁检院表示,此次类案监督,一方面为司法机关就公共交通领域多次猥亵如何具体评定社会危害、统一类案执法标准达成共识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也促使公检双方进一步思考如何拓展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逐步转向实时监督,从而更及时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出行安全;也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该类案件的监督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