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沉迷于网络直播
甚至和网络主播
产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妻子一怒之下起诉到了法院
近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据了解,西安男子贺某婚后逐渐沉迷于观看网络直播,尤其对网络主播徐某异常痴迷尤为钟情,他注册了三个网络平台的账号观看徐某并进行打赏。二人互动频繁在直播间里交流密切,期间贺某通过平台向徐某打赏了大笔的金额。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林瀚:“贺某先后向徐某打赏了20余万元,之后两人逐渐在线下发展为不正当的关系,贺某还向徐某线下转账、购买礼物等,花费了4万余元,贺某的妻子艾某发现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徐某、网络平台连带返还上述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是在网络平台直播表演获得收益,并非单纯的获利行为,贺某在直播平台消费并非赠与合同关系,对妻子艾某主张的返还在网络直播间打赏部分的钱款不予支持。 但是丈夫贺某与徐某发展为婚外情关系后,线下赠与徐某的钱款则另当别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林瀚:“贺某未经艾某同意赠予徐某钱款,侵犯了艾某的财产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予行为应为无效,贺某与艾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系共同共有,故法院认为属于贺某线下赠与徐某的财产,艾某有权要求徐某全部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