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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公司涉嫌非法吸存,“投资人”速来登记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3-10-15 14:26

近日,平罗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参与人登记确认的通告。

近期,平罗县公安局已对“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对该公司投资参与人通告如下:

凡在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2018年1月24日更名为:北京轿个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办公地点:平罗县星海北苑二号楼商住楼5号)参与投资p2p、联养购买等项目,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 “投资人”,请于2023年10月25日 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平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三楼(箫公大街与德渊路交叉口向东100处)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已经登记的不需要再次登记。登记时携带相关资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 所有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投资资金及收取资金的银行交易流水、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涵盖投资交款收取本金、利息、返本金的过程,能清晰看出付款收款信息,并用铅笔标记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4、 公司宣传材料等其他证据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凡在本案中从事居间介绍、从中获取提成的业务人员或单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缴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提成等)。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退缴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缴赃款或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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