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最新通报,9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5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 自9月1日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28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
案例 1
9月5日下午,西湖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亚运场馆周边有人在飞行无人机,民警通过仔细巡查,查获违规飞行人员一名。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 2
9月5日,富阳区公安分局万市派出所巡逻警力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放飞无人机。
通过调查,项某明知杭州全域禁飞无人机的情况下,因为兴趣爱好违规放飞无人机,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 3
9月5日,桐庐县公安局瑶琳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瑶琳仙境风景区停车场发现有人使用无人机航拍,瑶琳派出所警力随后在现场查获该名无人机机手。
经查明,杨某在明知杭州全域禁飞规定的情况下,违规操控无人机起飞拍摄景区风景,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 4
9月5日,临安区公安分局板桥派出所民警得知有人进行无人机飞行的线索。民警立即开展摸排调查,通过走访和视频追踪,查获一名无人机飞手并扣押无人机一架。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 5
9月5日下午,余杭区公安分局仓前派出所接线索传递,在辖区某商业中心有人飞行无人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查获违规飞行人员一名。经审查,系冯某某抱有侥幸心理,在禁飞区飞行无人机。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做到在规定时段(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不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禁飞期间,杭州警方将全面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加大对无人机等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