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参是生活中一味常见的中药,有养阴清肺、益胃生津等功效,市场价格仅几十元一斤,在别有用心的人口中,却成了能包治百病的“特效神药”。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虚构沙参功效并向老年人售卖,进而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张某、陈某、杨某三人均为中年妇女,都有过实施诈骗被判处刑罚的前科。2022年6月,三人聚在一起动歪心思,寻找发财“门路”,想到老年人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特别关注,防骗意识和能力较弱,且手上可能还有闲钱,便合谋通过售卖沙参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三人事先从市场购买几十元一斤的沙参作为诱饵,到街道上随机物色老年人,找到作案目标后,由其中的两人前去与老人搭讪。在老人表示自己或者家人有各类疾病时,他们便开始虚构事先准备的沙参具备治疗糖尿病、脑梗、癌症等疾病的功效,并电话联系藏在附近的第三人,由第三人假扮药店工作人员送药到现场,哄骗老人以高价购买沙参。将原本几十元一斤进货的沙参,卖到1000~1500元一斤。他们三人采用上述方式共实施诈骗三起,诈骗数额共计15300元。
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陈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该三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各自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均予以从轻处罚。
案发后,虽然三名被告全额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但鉴于三人均有诈骗的犯罪前科,且以防范能力较弱的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多次针对不特定的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在量刑时予以从严把握。综上,江南区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