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门三番五次提醒,依然有人不听劝阻,在居民楼下燃放烟花,结果将邻居家阳台点燃,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双方对簿公堂。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3月29日,记者了解了事情经过。
居民家墙面保温层和部分建筑构件受损
楼下偷放烟花“惹祸”
事情还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当日是元宵节,人们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氛围,家住红岗区的王刚(化名)也不例外。
他早早就准备好一大箱烟花,准备在元宵节当晚好好燃放一番。当天晚上6点多,王刚就悄悄地将烟花搬到了楼下。为什么悄悄地搬烟花呢?原来,春节之前物业就贴出告示,通知居民们远离居民楼的小区广场,作为烟花燃放的指定地点。但王刚想着自己的烟花又大又沉,况且天气还很冷,干脆在楼下直接燃放算了,自家人看得还清楚。
于是,王刚将烟花摆放在楼下,点燃后就直接跑回家了,没成想惹祸了。
李帅(化名)住在王刚同一单元的顶层,家里有一处开放式阳台,平时用来堆放一些不常用的杂物。
元宵节这天,李帅全家在外地过节,他突然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家中起火了。心急如焚的李帅驱车赶回家中,才到楼下,就见到家中火光冲天。
好在经过消防人员的全力扑救,很快将火扑灭,没有波及到别的住户,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不予赔偿对簿公堂
李帅家因楼顶过火,导致墙面保温层和部分建筑构件烧损缺失,防火门被破坏,屋内墙面及门窗全部被熏黑,维修起来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那么,李帅家因何会起火呢?起初,王刚还存有侥幸心理,想着李帅家起火可能跟自己没关系,没有主动站出来说明情况。但调取物业监控显示,李帅家起火前只有王刚一人在楼下放烟花,花火坠落在李帅家阳台上,点燃了存放在上面的杂物,面对确凿的证据,王刚只好承认。
经过双方协商,王刚答应赔偿5000元,并承诺将屋内设施予以修缮恢复原样。但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王刚却迟迟不兑现承诺,没拿出一分钱赔偿款,也不对受损的房屋进行修缮。无奈之下,李帅将王刚诉至红岗区人民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袁嘉阳查阅案卷初步分析案情后,认为这是一起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促成双方和解,这样能维护邻里关系和谐。
法官调解双方和解
袁嘉阳将李帅和王刚约到红岗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征求二人的调解意见。起初,二人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特别是李帅,情绪比较激动,认为王刚出尔反尔,坚持要求法院通过判决确定赔偿金数额,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袁嘉阳没有放弃,她告诉李帅和王刚,如果想确定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一来耗时较长,二来还有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支出。
“你们俩有没有信得过的装修人员,可以听听他们给出的意见。”见二人低头沉思,袁嘉阳又给出了建议。
正好,李帅和王刚居住的小区就有一位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都认识此人,并对他的专业水准评价较好。
之后,袁嘉阳邀请这位装修人员来到李帅家,经过认真勘验,装修人员给出了比较中肯的施工方案、施工费用等意见,得到了李帅和王刚的认可。
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刚在一周内赔偿李帅财产损失和室内维修费用10800元,待五月份天气回暖能够进行室外施工时,由王刚负责对露天阳台恢复原状。
至此,一场由于随意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而产生的邻里纠纷案得到妥善化解。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年节时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远离居民楼,到指定地点燃放。同时,如果家里有露天阳台、室外庭院等,一定不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除火灾隐患,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