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31日讯(艾昭玲)2019年7月2日14时许,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小市派出所接中心指令称:某餐馆有人发生纠纷,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报警人名叫胡某某(男,48岁,泸县人),当天中午,胡某某与朋友一同到该餐馆聚餐,饭后将手机落在了餐桌上,走时也没有察觉到手机未拿,在回家的路上才发现手机可能落在餐馆了,于是返回餐馆寻找。胡某某到达餐馆后,发现之前他们吃饭的餐桌已经被收拾干净了,于是询问服务员周某某(女,53岁,德阳市人)。周某某称自己并没有看到胡某某的手机,胡某某以为是周某某拿了自己手机不愿意交出了,于是有些着急了,称自己手机里有很多重要的文件,愿意拿300元给周某某,只要周某某归还自己手机。但周某某始终称自己没有拿胡某某的手机,随后该店的老板也赶来,通过询问得知该时段店内也只有周某某一人,双方各执一词,因此发生纠纷。
值班民警调取了店内的监控视频,发现胡某某等人吃完饭走后,确实是周某某对餐桌进行了清理。但周某某始终表示自己从未拿过胡某某的手机,最终民警在该餐馆一垃圾桶里找到了胡某某的手机。原来是周某某在收拾餐桌时没注意胡某某的手机,当做垃圾全部清理进垃圾桶内。
最终通过民警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周某某陪同胡某某到营业厅购买一个新的手机,并将原手机里的资料信息全部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