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现年27岁的河南新野县青年郭某,只因手头拮据,竟向其所在工作单位领导发出22条短信,以在厂里放火为要挟,敲诈勒索16,880元。上虞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秘密侦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破获这起敲诈勒索案,郭某随后被上虞警方刑拘。昨天,上虞公安局曹娥派出所民警向上虞检察院递送了报捕文书。
据了解,1月18日晚,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下属的二厂应厂长接到一条手机短信:“应厂长你好!我想了很久,想在2008年送你一份大礼。可不知道送什么好,现在我有了充分的计划和把握,决定在2008年给工厂的某一个工序送上一场火灾。我说到做到!”看着陌生的手机号码,应某当时觉得可能有人故意跟他开玩笑,所以一时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可次日晚上,又有一条短信出现在应厂长手机上:“原因很简单,厂里有太多不公平之处。我一定要给你找麻烦,反正我的日子不好过。你是一个聪明有学问的人,你若对此事不放心上,这份礼我是让你收定了!”看了短信后,应厂长隐约感觉到这事恐怕不是在开玩笑,企业可能遇到了“麻烦”。由于企业车间的材料易燃,如果真的被放火,后果会不堪设想。应厂长于是一边拨通了上虞警方的报警电话,同时回了短信,叫发信人不要干出傻事来。
自此,应厂长几乎每天19点至21点都能收到同一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到2月4日止,他共收到22条敲诈短信。主要内容是“准备一个16,880元的红包,否则会把车间烧了”。
上虞市公安局曹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就在浙江化孚色纺下属的二厂。但拨打那只陌生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由于临近春节,警方一边要求企业增派保安进车间巡逻,另一方面在员工中进行摸排。
间断几天后,2月13日晚上,应厂长又一次收到了短信:“尊敬的应厂长,你好!你什么也不要说,我希望我说的事能和平解决,你硬是不同意,我只好先小小的(地)表现一下。事后你若还不同意,我就来大的,计划完成后走人。”收到这条短信的第二天,民警得到了一条线索:河南新野籍青年郭某曾在车间更衣室里偷偷地换手机卡。
锁定目标后,民警于15日下午在该企业车间顺利将郭某抓获。郭某在审讯中交代,他于去年7月来到上虞打工,由于手头拮据,加上企业制度严格,他想敲一笔回老家。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中专学历的郭某竟说“纵火和敲诈,大不了判几年刑,没有什么了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