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万通发展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本次被冻结股份合计1.0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66%,占公司总股本的5.17%。
不过,上述股份被冻结早在2月6日就发生了,但公司迟迟不披露。期间,上交所多次督促,并于2月13日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市场还是没等来冻结相关情况的公告,反而在2月16日晚等来一份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2月17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在明知股份冻结且我部已明确督促披露的情况下,至今未能对外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负面公告以配合相关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形”。截至记者发稿,公司暂未回复问询函。
1.06亿股约7亿市值被冻结
根据2月19日晚万通发展这份姗姗来迟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206-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
其中,嘉华控股被冻结33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0.51%,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万通控股被冻结1.03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9.67%,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冻结申请人均为中融信托。这样,两者合计被冻结1.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按最新价6.74元/股计,被冻结股份市值约7亿元。
而截至公告日,加上此前的被冻结股份,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076亿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10.8%,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此次公司控股股东方面出现司法冻结的原因是,嘉华控股与中融信托2018年5月31日签署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产生合同纠纷。中融信托向嘉华控股提供借款14.08亿元,为此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向中融信托提供了市场评估值超过15亿元的土地及房屋抵押物。此外,嘉华控股及子公司还提供了持有的万通控股约85%股权的质押担保,提供了万通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6400万股质押。
目前,嘉华控股合计归还中融信托的总金额为8.53亿元,分别偿还了借款本金约4.26亿元,归还了利息约4.27亿元。也就是说,嘉华控股还有近10亿元的本金没有归还。
监管督促后仍不披露还减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嘉华控股方面1.06亿股被冻结实际上冻结开始日期为2023年2月6日。根据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性”原则,公司早就应该做信息披露,甚至上交所还多次督促,并在2月13日发去监管工作函。但目前,实际的信披时间距冻结发生日已近半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上交所大宗平台数据显示,万通发展却在2月15日发生了一笔大宗交易,涉及100万股,金额639万元,买入营业部为华泰证券合肥创新大道营业部,卖出营业部为平安证券河南分公司。
2月16日晚,万通发展公告,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从49.56%下降到48.53%。从披露的股份变动日期来看,万通控股在2月15日有发生减持,与上交所的大宗平台数据吻合。
股份被冻结迟迟不披露,期间却发生减持,监管再次出手。2月17日,上交所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和减持相关事项向万通发展发出问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