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部署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五类车”专项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7日至18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依法行政拘留多名无证驾驶人员,现予以实名曝光,请广大驾驶员及车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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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宁县新宁镇巩范村驾驶人范玉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甘MU839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G211线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早胜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柒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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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12时50分,宁县早胜镇寺底村驾驶人史强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逾期未检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号牌为甘MJ9267)上道路行驶,在G211线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早胜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玖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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