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冠名招生
新华社石家庄7月28日电(记者王昆)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禁通过考试招生,依据竞赛成绩招生,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冠名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含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严禁招收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学生,严禁办理“空挂学籍”,不得以“重点班”“实验班”“竞赛班”“尖刀班”“清北班”等特殊名义冠名招生。民办中小学校要按规定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石家庄市教育系统正组织开展对辖区热点初中学校、民办学校(重点是公参民学校),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抽查覆盖不低于25%。
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对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热点中小学组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