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讯(记者 佘雨桐)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双城区法院对丁日东、赵长飞强迫交易、行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2016年初至2018年9月,被告人丁日东、赵长飞、白金波(在逃)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以超载、违章货车为目标,强迫驾驶员或者车主接受保车服务,形成恶势力。丁日东利用强迫交易所得给交警人员以财物,以获得交警的非法帮助。
丁日东自2016年初至2018年9月,在102国道哈尔滨市双城区沿线的加油站和配货站发放“保车”、“领车”名片,利用超载超限大货车的车主或司机害怕受到交通、路政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心理,宣传自己能够保证超载超限大货车在哈尔滨市双城区通行不受到交通、路政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同时采取不“保车”就向交警、路政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的手段,强迫超载超限大货车的车主或司机接受“保车服务”,并按每台车每次50元至200元不等的金额,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收取“保车费”,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赵长飞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间受雇于丁日东,丁日东给付赵长飞报酬共计8000元。在实施“保车”违法犯罪活动期间,丁日东、赵长飞与白金波(在逃)建立了三人微信聊天群,用于互相传递“保车”信息。形成了专门实施“保车”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丁日东为该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赵长飞和白金波积极参与该团伙犯罪活动。丁日东与超载超限大货车的车主或司机取得联系、商谈好“保车”价格后,让大货车车主、司机在路边等候,当路上没有交通执法人员执勤时丁日东自己或指派赵长飞驾驶车辆引领超载超限大货车通过“保车”路段,之后超载超限大货车的车主或司机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给付丁日东“保车费”。丁日东、赵长飞和白金波通过三人微信聊天群,沟通“保车”信息,相互通报“保车”情况。当超载超限大货车被查扣时,丁日东便出面找交通执法人员行贿说情。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丁日东向被害人殷某某等128名超载超限大货车的车主或司机收取“保车费”451笔,共计115450元。赵长飞受雇于丁日东期间收取“保车费”数额87750元。
丁日东在实施上述强迫交易犯罪过程中,为了让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能对自己所“保”的超载超限车辆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多次用微信转账或给予现金的方式,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兰棱中队的孙效峰等人行贿。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丁日东向孙效峰、李思光、王丽英、郎召贵、蔡亮亮、颜培军、王丰、周宇峰等交警和辅警行贿共计107650元。
双城区法院认为,丁日东、赵长飞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犯罪。丁日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丁日东团伙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时间跨度长,犯罪次数多,涉及被害人数众多,获利数额巨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强迫交易犯罪系共同犯罪,丁日东起主导作用,系主犯;赵长飞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丁日东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丁日东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赵长飞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