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6月21日电 (记者 梁婷)截至2018年底,中国纳入五年综合评估的11个自贸试验区(不包括海南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6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3.4万家。
第一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 梁婷 摄
21日举行的第一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上,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上述信息。报告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编写,在对中国11个自贸试验区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五年综合评估。
报告指出,中国自贸试验区经历了由点到线再扩展到面的发展,逐步形成由南到北、由东至西的“1+3+7+1”自贸试验区发展格局。五年来,自贸试验区试点布局不断完善,释放改革开放红利的试验田作用加快凸显。
报告称,自贸试验区成为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重要引擎。2018年,1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1073.14亿元(人民币,下同),占全国12.12%,成为引资新高地。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也成为所在地区进出口的主体。2018年,11个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额3.74万亿元,占全国12.25%。
报告显示,中国自贸试验区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合作。从国际铁路货运班列看,四川、河南、湖北等自贸试验区均开通了与欧洲国家互联互通的货运班列。数据显示,河南自贸试验区已实现每周“去八回八”常态化均衡开行。
报告还指出,在统筹区域发展上,自贸试验区不追求经济发展的“平均”,其总体布局考虑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实际,推动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发展、良性互动格局。其中,东部自贸试验区探索前沿领域改革开放;中西部和东北部自贸试验区探索传统领域改革开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