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红桥区人民法院对寇某、陈某等53名被告人的特大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寇某为实现骗取他人钱款的目的,先后与被告人陈某、史某、李某、胡某等12人组成以公司架构为主,以寇某、陈某、史某、李某为首的犯罪集团,通过招聘雇佣等形式组织、领导被告人邵某、李某、罗某、姚某、马某、孙某等40人共同进行诈骗活动。其间,该犯罪集团通过聊天软件,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使用虚拟定位等方式添加并联系十余省份、共计数百名被害人。他们在与被害人不断聊天、培养感情、骗取信任后,编造高额盈利的投资陷阱,诱骗被害人通过可后台调控且难以盈利的虚假投资软件进行投资,以错误引导、后台调控、限制出金等手段,造成被害人钱款亏损,进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并进行分成。截至案发,该犯罪集团涉案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法庭将择期宣判。(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